獵槍的原罪

如果我們把時間尺度拉遠,看原住民狩獵這件事在兩百年這個尺度的變遷,現在看到的很多爭議其實是由歷史文化和威權相互糾纏所造成的。

首先,我們需要對原住民歷史和文化有基本的了解,才能搞懂這些獵槍是怎麼來的。

本圖連結自此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新聞稿網頁

在荷蘭和西班牙人對台灣發生興趣的時代,台灣地圖甚至只有半邊,另外半邊是個無記載的區域,那就是原住民生活的地方,一塊還沒被外來政權管轄過的地方。後來清代的漢移民建立了隘勇線,這條原住民和漢人的界線幾經攻防,並未隨著年代快速向山區推進。到了日治台灣的時代,終於有一個強大的外來政權決定改變此事,要把另外半邊的台灣納入管轄。日本政府首先派出人類學家等等進行調查,之後是開路運砲,設立駐在所(也就類似警察局),然後,他們馬上理解到問題的關鍵是槍枝。

經過百餘年的貿易,在日治時代初期這些原住民已經擁有各式各樣的槍枝,數量多到每個成年壯丁都可配一枝還有剩,其中甚至有極先進的自動步槍。日本政府所採取軟硬兼施的方式,並沒有辦法平順地收繳所有槍械,所以在一九一四年發生了太魯閣戰爭。

太魯閣戰爭之後,日本政府多少改變了統治的手法,試著把部落從山上移往平地附近,並減緩了要求繳交槍械的壓力。漸漸地,日本人和原住民之間的緊張減低,到後來二次大戰時期日本政府甚至已經可以從原住民抽調壯丁去打仗,而不擔心他們叛變。因此,在一種脆弱的互信和管制下,有一批槍械以打獵用途的名義被留在民間,這就是現在問題的根源。

即使只是百來年的歷史,使用槍枝打獵已經變成原住民文化的一部分,與他們的傳統生活緊緊相扣,這是無庸置疑的。然而槍枝也是國家武力重要的一元,任何國家都不會妥協其管制。從日治時期起,原住民的獵槍就變成一種幽靈般的角色,官方知道它的存在,想管制它,卻又得避免傷害族群關係。

這種巧妙的平衡,隨便跑來一個對原住民歷史和文化缺乏認識的官僚,就足以掀起驚滔駭浪。這些製造問題的人雖然張揚了法律的旗幟,然而他們真的了解法律背後所依賴用以支撐政府的武力,當初是怎麼和原住民這個沒有國號的武裝團體相互妥協的嗎?他們以為自己真的是正義之師?或者他們的心態一如當年引發霧社事件的日本警察?

此外,他們真的夠了解獵槍與生態平衡之間的關係嗎?又或者他們只是太習慣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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