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在台灣,狩獵一直是一個地下的,禁忌的活動。但在台灣從事生態研究的經費絕大多數來自國家公園以及林務局,因此當官方單位不願意正眼看待狩獵這件事,我們就不可能有任何關於狩獵的研究。
在這篇長文之中,我試著將影響狩獵產能的一些因子表達出來,並明確指出「能否使用車輛載運獵獲」是關鍵因子。然而,有關狩獵能產生多少對於野生動物數量改變的能力,其實還是需要有數量化的調查。這又回到同樣的問題,國家公園以及林務局給的經費不夠。
所以現在我們的生態學家手上其實根本沒有足夠數據。在和原住民團體進行相關論戰的時候,生態相關學者變成也不是科學家的角色,而是一個「信仰者」,然後又帶領著一群理念上的追隨者一起進行會戰。你說他們打獵不應該,他們說你是「漢沙文主義者」,這樣沒辦法產生有建設性有交集的對話。
如果我們換個方式,不要到深山去畫格子架攝影機,而改到部落裡面做實際的訪談呢?我們可不可以建立一個有參數的科學定量模型來評估狩獵壓力?如果看到的結論和我一樣,是現在的狩獵壓力遠比三十年之前低,那我們是不是應該在尊重族群文化的想法下做出一些生態「信仰」的妥協?
其實學者都很聰明,在了解相關事實之後也早有該如何付諸行動的想法。但關鍵還是卡在官方單位願不願意正眼看待狩獵這件事。講白一點這種題目給不給研究經費呢?
而這就是這篇長文希望達成的目的之一。希望有更多人明白整個問題的來龍去脈,了解這不是一個黑白分明的問題,然後回歸現實層面對政府單位形成一些推動進步的力量,讓我們的生態研究從沒有錢而純訴諸信仰的雲端回到真正動物奔跑的山林裡,或至少能進到真正最了解野生動物狀況的原住民部落裡。
大家也應該以同樣理性的態度,去反思這七十七年檜木追逐戰的一切功與過。